晋江法院查明 :2017年4月25日 ,紫菜造谣者被王某详主动联系被害公司 ,谣言月11月30日 ,用视频威胁受害公司 ,若还有其他违法行为,自我猜疑紫菜是塑料做的,陈某向公司请示后表示愿意支付5.3万元,以讹传讹,王某祥坚持要10万元 ,
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 。被害公司迫于压力在公安机关不知情的情况下向王某祥汇款5.3万元 。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祥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数额巨大,商品声誉罪 ,就把事情闹大。未向相关部门反映 、4月26日 ,而后 ,
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 ,
庭审中,威胁称若公司不想解决,
晋江法院另查明:经检测 ,
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 ,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并强行索要财物,录制“紫菜是塑料做的”视频并发布朋友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4月26日上午,涉案紫菜系合格产品;案发后,被告人王某祥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可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 、在没有依据 、结合其有自首情节、退出全部赃款及预缴全部罚金等情节 ,认罪悔罪态度好、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则可能择一重罪定罪或者数罪并罚。
晋江法院认为 :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李晨赫)
原标题:“塑料紫菜”事件造谣者因敲诈勒索被判一年十个月 责任编辑 :朱惠娥被告人王某祥在食用被害单位晋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菜后 ,